
喬丹官司
2019年10月16日,歷時7年的官司,最高法院給出最終判決:喬丹體育用的圖形商標,沒有邁克爾喬丹的個人特性,不損害肖像權,手拿的是乒乓球拍而非籃球,不構成侵權 ...,被告乔丹体育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商号、产品和商业推广活动中使用原告的姓名“乔丹”,对广...
從「喬丹體育」到「无印良品」,那些打贏商標官司的山寨牌下場 ...
直到2019年10月16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喬丹體育商標沒有體現MichaelJordan的個人特徵,不具有可識別性」,因此判決侵權告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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