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生活補貼 8/13 起開放申請,勞動部生活補貼 1 萬元
全時受僱勞工 2.0 生活補貼誰能領?1. 110 年 4 月底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
- 受顧參加就業保險
- (新增)65 歲以上受顧參加勞工保險
- (新增)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顧參加職災保險
- (新增)已領其它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顧參加勞保或職保
2. 月投保薪資 24,000~34,800 元
3. 110 5 月、6 月、7 月 薪資較 4 月減少 20%
4. 減少的月份當月底需於「同一雇主」之投保單位加保 符合上述全部 4 點就符合領取資格。申請須知1. 原本 5 月、6 月份薪資受影響勞工,申請日期延長,同樣與 7 月份到 9/30 止。
2. 有以下情況者,不列入補貼對象:
- 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部分工時勞工之生活補貼
- 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之停業生活補貼及其它性質相同之津貼或補貼
- 5、6、7 月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 7 月份領有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 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或僅參加職災保險者
- 留職停薪期間等依法繼續參加就保或勞保者
1. 輸入申請人身份證字號、薪資減少月份
2. 輸入個人資訊、薪資所得減少證明(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記錄、雇主開立薪資減少證明)
3. 審查確認後 3 天內撥款到銀行帳戶申請頁面: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2.0 線上申請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 3.0 生活補貼誰能領?1. 110 年 4 月底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
- 就業保險
- (新增)65 歲以上受顧參加勞工保險
- (新增)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顧參加職災保險
- (新增)已領其它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顧參加勞保或職保
3. 未領其它同性質補貼
4. 兼職 2 家以上者,僅得請領 1 份符合上述全部 4 點就符合領取資格。申請須知1. 原本 5 月、6 月份薪資受影響勞工,申請日期延長,同樣與 7 月份到 9/30 止。
2. 有以下情況者,不列入補貼對象:
- 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部分工時勞工之生活補貼
- 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之停業生活補貼及其它性質相同之津貼或補貼
- 5、6、7 月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 7 月份領有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 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或僅參加職災保險者
- 留職停薪期間等依法繼續參加就保或勞保者
1. 輸入申請人身份證字號
2. 輸入本人銀行帳號
3. 確認無誤點擊送出申請時間:
110 年 8 月 13 日上午 10 點至 9 月 30 日止。申請頁面:部分工時受僱勞工 3.0 線上申請此外勞動部也推出「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查詢」,點擊下方網址進入查詢頁面後,填寫「健保卡號」or「戶口名簿戶號」,就能夠查詢是否符合補助資格。傳送門: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