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內容推薦

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 ...

公告訊息. 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全部共有物,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於提存書領取提存物所附條件欄內記明 ...

土地共有人數多不想「見面談」用這招直接處分領現金

... 土地法第34之1條規定,基於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原則,給了彼此權益的平衡,甚至不用見面就能完成處份,可直接至法院辦理提存或領取價金。

法規內容

1.他共有人確尚生存者,部分共有人可以該他共有人為受取權人,辦理提存,並依提存法規定辦理。 2.他共有人已死亡者,應以其繼承人為清償或辦理提存之對象。 3.他共有人 ...

Q10: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_1253

1.提存人應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所規定之共有人(即同意出賣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存(同意出賣人人數及其(潛在)應有部分須「均過半數」,或(潛在)應有部分已『逾』 ...

【民眾實用篇】土地法第34-1 條如何辦理提存?

土地法第34-1 條提存文件 · 提存書2 份。 · 提存通知書2 份。 · 最新土地、建物謄本或影本。 · 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 份。 · 受取權人戶籍 ...

〈專文〉若不同意處分之共有人拒絕領取價金,此時移轉過戶程序 ...

(一)提存人應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之共有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存;應注意不得由「買受人」為提存人。 (二)依《提存法》第4條第1項規定,清 ...

Q03.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

1.提存人應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所規定之共有人(即同意出賣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存(同意出賣人人數及其應有部分須「均過半數」,或提存人應有部分已『逾』三分之 ...

[PDF]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提存之方式. #1.提存人. *1.提存人應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之共有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 存。(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9點(一)). *2.提存書上所載提存物 ...

土地法34

... 提存的證明。 編按:「 連帶責任」指的是數個義務人,對同一件事各自負擔全部責任;「 提存」指的是將要給付的金錢,暫時放在提存所,請法院保管。

內政部為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 ...

三、次按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9點第4款規定:「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應依提存法第21條規定在提存書領取提存物所附條件欄內記明提存物受取人領取提存 ...

土地法34-1提存

公告訊息.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全部共有物,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於提存書領取提存物所附條件欄內記明 ...,...土地法第34之1條規定,基於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原則,給了彼此權益的平衡,甚至不用見面就能完成處份,可直接至法院辦理提存或領取價金。,1.他共有人確尚生存者,部分共有人可以該他共有人為受取權人,辦理提存,並依提存法規定辦理。2.他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