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法規

第1條信用合作社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第2條本辦法所稱信用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及本辦法登記成立,並依本辦法專營或兼營信用業務之 ...,第1條,(立法目的)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人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第2條,(信用合作社之定義)本法稱信用合作社,謂 ...,第1條,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

法規內容

第 1 條信用合作社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2 條本辦法所稱信用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及本辦法登記成立,並依本辦法專營或兼營信用業務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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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立法目的) 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人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信用合作社之定義) 本法稱信用合作社,謂 ...

信用合作社法(083.02.04修正)

第 1 條, 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稱信用合作社,謂依本法組織登記之合作社,並經中央 ...

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

信用合作社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2 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及本辦法登記成立,並依本辦法專營或兼營信用業務之合作機構。

信用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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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法

﹝1﹞ 信用合作社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社名。 二、本社所在地;設有分社者,其所在地。 三、業務項目。 四、業務區域。 五、責任種類。 六、社員之資格及入社、出社、除名 ...

信用合作社法| 法規所有條文

信用合作社之設立,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後,再向合作社之主管機關辦理合作社之設立登記。 依前項規定設立之信用合作社,非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營業執照,不得營業。

金融主管機關受託統一管理信用合作社暫行辦法

信用合作社個人社員應以符合合作社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之規定,並以居住於合作社業務區域內有正當職業者為限。 現任銀行、合會、保險暨其他金融機構服務 ...

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五條之補充規定

一、信用合作社依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五條時,其於八十九年銀行法修正前所持有之自有不動產,得繼續持有,於該不動產未臺售前得暫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