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人帶路、布農古道到傳統手工藝,超深度花東工藝文化旅

傳統工藝雖帶有民俗的屬性,但並不等同於民俗文物,其討論和評價的基準在於工藝品本身的機能、美學、紋樣和裝飾、製作技術、文化意涵和供需交換的體系,以及是否具有傳統造型的風格、特質;工藝品在製作時既以「實用」的功能為目的,通常要求能被複製、量產的產業成...。參考影片的文章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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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傳統工藝

傳統工藝雖帶有民俗的屬性,但並不等同於民俗文物,其討論和評價的基準在於工藝品本身的機能、美學、紋樣和裝飾、製作技術、文化意涵和供需交換的體系,以及是否具有傳統造型的風格、特質;工藝品在製作時既以「實用」的功能為目的,通常要求能被複製、量產的產業成品。 但無論如何,兩者不論是匠藝技術或成品,都不曾發展或被要求過度專業分化(specialized)或過度精緻化(sophisticated),健康、明快、簡潔、質樸的風格是民間工藝品的共同特質。

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三、參酌本法第三條第二款第二目傳統工藝之定義「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定明登錄傳統工藝,應符合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列基準其中之一,包括:( 一)藝術價值;( 二)該項傳統工藝之歷史與流派;( 三)能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 四)為生活實用並具族群或地方生活特色之代表性者。 第三條 重要傳統工藝之登錄,除依前條基準外,應具有重大意義及高度文化代表性,並符合下列基準之一: 一、反映族群或地方之藝術表現。 二、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及實踐。 三、參與實踐之地方、社群

3 工藝的起源與分類

依照工藝品製作與使用地區的不同或文化地域的差異,則可分為東方工藝、 東歐工藝、 埃及工藝、 北歐工藝、 美洲工藝、 非洲工藝等。人類散居世界各地, 各自發展出不同的宗教信仰、 風俗習慣、 生活形態,而為了順應不同地域的生活需要, 各種器物的製作就會 ...

傳統工藝 - 常粹 sióng

「工藝」一詞,於中國帝王封建時期未見,遲至民國西元1916年徐珂編撰《清稗類鈔》始見,中國歷代文獻史料,封建時期「藝」與「工」是不同社會階層,因而無法相提並論,「工藝」一詞日本率先於明治維新時期,由日本大臣提出。

由傳統工藝談工藝的振興

而傳統工藝即依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前人經驗的過程所製作出來的器物之稱謂。 換言之,傳統工藝不論在造形上的「形」、「色」、「質」、「表現形式」、「造形精神」及「製作技法」、「製作過程」、「製作工具」、「製作材料」等都應依循傳統。 中國傳統工藝的範疇可從表現色彩、表現材質、表現技法及表現題材四方面做歸納:表現色彩上以紅、黑、藍、黃、綠、金、銀、紫、白等為大宗。 配色上則依地域的不同表現出各時代各民族的特色,也是社會階級地位的表徵。 傳統工藝依表現材質分為:漆工藝、絲綢纖維工藝、皮革工藝、玉石象牙工藝、景泰藍工藝、

傳統工藝

傳統工藝 指採用 天然材料 製作,具有鮮明的 民族風格 和地方特色的工藝品種和技藝。 一般具有百年以上歷史以及完整 工藝流程。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傳統工藝

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第二目所定傳統工藝,包括裝飾、象徵、生活實用或其他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如編織、染作、刺繡、製陶、窯藝、琢玉、木作、髹漆、剪粘、雕塑、彩繪、裱褙、造紙、摹搨、作筆製墨及金工等。

傳統手工藝定義

傳統工藝雖帶有民俗的屬性,但並不等同於民俗文物,其討論和評價的基準在於工藝品本身的機能、美學、紋樣和裝飾、製作技術、文化意涵和供需交換的體系,以及是否具有傳統造型的風格、特質;工藝品在製作時既以「實用」的功能為目的,通常要求能被複製、量產的產業成品。但無論如何,兩者不論是匠藝技術或成品,都不曾發展或被要求過度專業分化(specialized)或過度精緻化(sophisticated),健康、明快、簡潔、質樸的風格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