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違規
第3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一、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二、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三、集體舞弊行為。四、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三、核定扣考者,即不得繼續應考,其已考之各科成績無效。四、違規者未簽名時,應請監場人員於...
考生應試時如發生違規情事,除非監試人員禁止作答者外,可以繼續作答;如有任何疑義,待考試結束後再向監試人員或試務辦公室反映。若考生對於試場內、外之光線、聲響或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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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第3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一、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 二、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三、集體舞弊行為。 四、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
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
考試時應考人疑有違反試場規則規定之情事,違規事證未臻明確者,監場人員得變更其應試座位、限制其應試方式或採取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後, 許其繼續應試,並記明於違規書面紀錄 ...
[PDF] 第三部分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考生應試時如發生違規情事,除經監試人員禁止作答者外,可以繼續作答;如有任何 疑義,待考試結束後再向監試人員或試務辦公室反映。 若考生對於試場內、外之光線、聲響或溫度 ...
[PDF] 附錄一: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考生應試時如發生違規情事,除非監試人員禁止作答者外,可以繼續作答;如有任何疑義, 待考試結束後再向監試人員或試務辦公室反映。 若考生對於試場內、外之光線、聲響或溫度 ...
典試、考試通用法規
典試、考試通用法規 · 一、即時制止其違規行為,並扣留或移除違規物品。 · 二、製作違規書面紀錄,並由違規應考人簽名確認。其拒絕簽名者,應記明其事由。 · 三、保全相關違規 ...
「原來這樣會違規」一覽表
「原來這樣會違規」一覽表 ; 2, 故意在試卷或試卡上的條碼劃記。 依試場規則第16條第2款規定「故意毀損或破壞試卷、實地測驗作品之彌封或條碼」處理。 ; 3, 不小心打翻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