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條之1案例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2項:「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土地法34條之1執行要點第8點第6款:「通知或 ...,如共有人的目的是規避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的法定要件,使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
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之土地,未依同條第2項規定通知他共有人,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他共有人於移轉登記後知悉上情,不得依給付不能之法律關係,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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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34條之1第2項:「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土地法34條之1執行要點第8點第6款:「通知或 ...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號新聞稿
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之土地,未依同條第2項規定通知他共有人,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他共有人於移轉登記後知悉上情,不得依給付不能之法律關係,請求 ...
[PDF]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4.依土地法第34 條之1 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涉及對價或補償者,並應提出 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受領證明應加附印鑑證明。 (參照土地 法第34 條之1 第3 項、土 ...
土地法34
而《 土地法》第34 條之一第1 項中的「 處分」則限縮在「 有償讓與」之內,比如買賣、與鄰地協議合併建築等,並不包含信託行為、交換行為、共有物分割。
土地法第34條之1優先承購權之實務問題研析
就土地法第34條之1部分,最高法院曾指出優先承購權人「於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時,對於該共有人有請求以同樣條件訂立買賣契約之權」(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1285號民事 ...
土地法第34條之1【霸王條款】不小心你土地被賣!多數欺負少數人
土地法34條之1第4項: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上面的意思是當一塊土地共有人想要出賣自己的持份給第三人時(土地 ... 1.土地法第34條之1立法目的? · 2.土地共有是什麼? · 3.土地法§34-1處份行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