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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內容解析

修正後規定通知時,申請人應以雙掛號或存證信函送達戶籍地址,若確知其實際住居所,應優先就其實際住居所通知,除非他共有人客觀已無法送達(如已遷出國外、無 ...

法規內容

一、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下簡稱本法條)第一項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 ... (二)書面通知應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送達他共有人之戶籍地址;如為 ...

【共有土地】(3)優先購買權

(二)通知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通常以存證信函為之: 共有人必須將買賣條件通知他共有人,以便讓他共有人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購權,但問題在於,土地法第34條之1僅規定共有人 ...

土地糾紛存證信函怎麼寫?專業律師帶你快速上手!

... 存證信函來證明您確實依法履行通知、告知或催告義務。 舉例而言,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當人數超過2分之1且持分2分之1以上共有人同意處分共有土地時 ... 貳、土地糾紛存證信函要怎麼寫... · 參、存證信函保存幾年?對方不...

共有土地多數決之書面通知義務,曾榮耀老師,許文昌 ...

(一)書面通知應視實際情形,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為之。 ... 本件抗告人以其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出售共有土地,非因自已 ...

【代書實務】土地法第34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五、特別約定事項:本存證信函係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處分共有土地依本法第二項、第三項規定通知他共有人,惟 ...

Q03.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

一、請參照土地法第34條之1及其執行要點相關規定,並向受取權人住所地之管轄 ... 4.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份(如受取權人戶籍已遷 ...

[PDF]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執行要點第7 點(一)). *2.書面通知以雙掛號或郵局存證信函為之. 書面通知應視實際情形,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為之。(土地. 法第三十四條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符合條件的條文共有37 筆

(一)部分共有人依本法條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前,應先行通知他共有人。 (二)書面通知應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送達他共有人之戶籍地址;如為法人 ...

土地法34之1之存證信函(持分地優先購買)

土地法34之1之存證信函(持分地優先購買):通知台端就○土地於函達15日內行使優先承購權。 按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存證信函

修正後規定通知時,申請人應以雙掛號或存證信函送達戶籍地址,若確知其實際住居所,應優先就其實際住居所通知,除非他共有人客觀已無法送達(如已遷出國外、無 ...,一、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下簡稱本法條)第一項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二)書面通知應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送達他共有人之戶籍地址;如為 ...,(二)通知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通常以存證信函為之:共有人必須將買賣條件通知他共有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