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內容推薦

淺談法院提存程序,土地法34條之1 - 新竹代書

1.被提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 · 2.買賣契約書影本 · 3.存證信函影本及雙掛號之回函收據 · 4.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提存人) · 5.地籍謄本 · 6.

10人共有的土地8人想賣2人不肯用這招神化解難題

如果辦理法院提存,我們必須至2所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才能完成程序;如果受領價金,約在新北市一次搞定。 您有類似的共有不動產處分的困擾嗎?如果您不擬就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 ...

土地共有人數多不想「見面談」用這招直接處分領現金

因此馬上聯絡上兩位共有人,他們也願意直接領價金,因兩位戶籍在不同地方,若是辦理「法院提存」,得至2所法院提存所辦理才能完成程序,但若選擇「受領價金」, ...

法規內容

... 提存之方式如下: (一)提存人應為本法條第一項之共有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存。 (二)他共有人之住所為日據時期之番地,可以該番地所查對之現在住所向法院辦理提存。

Q10: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_1253

1.提存書2份。 · 2.提存通知書2份(受取權人每增1人需加1份)。 · 3.最新的土地、建物謄本或影本(可不附具)。 · 4.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份(如 ...

【民眾實用篇】土地法第34-1 條如何辦理提存?

土地法第34-1 條提存文件 · 提存書2 份。 · 提存通知書2 份。 · 最新土地、建物謄本或影本。 · 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 份。 · 受取權人戶籍謄本 ...

〈專文〉若不同意處分之共有人拒絕領取價金,此時移轉過戶程序 ...

(一)提存人應為《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之共有人,並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辦理提存;應注意不得由「買受人」為提存人。 (二)依《提存法》第4條第1項規定,清 ...

Q03.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處分共有土地應如何辦理提存?

... 法院管轄區域者,得由其中任一住所地法院提存所辦理之。 三、應備文件:. 1.提存書2份。 2.提存通知書2份(受取權人每增1人需加1份)。 3.最新的土地、建物謄本或影本。

土地法34

共有土地買賣破解! ... 編按:「 連帶責任」指的是數個義務人,對同一件事各自負擔全部責任;「 提存」指的是將要給付的金錢,暫時放在提存所,請法院保管。

土地10人共有,其中8人要賣怎麼辦?一招讓錢直接進帳,不用見面吵架

如果辦理法院提存,我們必須至2所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才能完成程序;如果受領價金,約在新北市一次搞定。 您有類似的共有不動產處分的困擾嗎? 如果您不擬就 ...

土地買賣法院提存

1.被提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2.買賣契約書影本·3.存證信函影本及雙掛號之回函收據·4.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提存人)·5.地籍謄本·6.,如果辦理法院提存,我們必須至2所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才能完成程序;如果受領價金,約在新北市一次搞定。您有類似的共有不動產處分的困擾嗎?如果您不擬就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 ...,因此馬上聯絡上兩位共有人,他們也願意直接領價金,因兩位戶籍在不同地方,若是辦理「法院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