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治法法條
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及災害應變能力,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特制定本法。第2條本法用詞, ...,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瞭解原因,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災害:指下列災難所造成之禍害...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災害:指下列災難所造成之禍害:(一)風災、水災、震災(含土壤液化)、旱災、寒害、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火山災害等天然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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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災害防救法
第一章總則第1 條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及災害應變能力,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特制定本法。 第2 條本法用詞, ...
災害防救法 - 消防法令查詢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災害:指下列災難所造成之禍害: (一)風災、水災、震災(含土壤液化)、旱災、寒害、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火山災害等天然災害。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 一、為執行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事項 ,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 二、臺中市或臺中市各區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
災害防救法
第18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之內容). ﹝1﹞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內容之規定如下: 一、整體性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重點事項。 三 ...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法規所有條文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如下: 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四、營建機具 ...
災害防救法| 法規所有條文
民眾發現災害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應即主動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村( 里)長或村(里)幹事。 前項之受理單位或人員接受災情通報後,應迅速採取必要之措施。 各級政府及公共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