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原理 32. 第 17 章 物價指數

二、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工程採購於招標時應將本規定納入招標文件,並載明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以下簡稱:物價調整款)之計算方式(由採購機關依工程性質載明個別項目及中分類項目,並訂定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之調整門檻)。,因此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條款的不...。參考影片的文章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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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

二、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工程採購於招標時應將本規定納入招標文件,並載明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以下簡稱:物價調整款)之計算方式(由採購機關依工程性質載明個別項目及中分類項目,並訂定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之調整門檻)。

訂定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條款之一般原則

因此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條款的不夠明確,所引發之合約履行爭議層出不窮,本文乃以統計編製單位立場提出一般性原則,供使用者擬訂調整條款之參考。

政府採購法之物價指數調整政府採購法之物價指數調整

但逾期履約係非可歸責於廠商者,依上開選項方式逐月計算物價調整款;如屬物價指數下跌而需扣減工程款者,廠商得選擇以契約原訂履約期程所對應之物價指數計算扣減之金額, 但該期間之物價指數上漲者,不得據以轉變為需由機關給付物價調整款,且選擇後不得變更 ...

物價指數調整及計算原則

得就部分交貨期較長之項目,或訂料及施工時間間隔較久之項目,於訂料前約定,以訂料時或施工前一定月份(不逾訂料前)之指數,計算物價調整款。 逾履約期限(含分期施作期限)之部分,應以實際施作當月指數與契約規定履約期限當月指數二者較低者為調整依據。 但逾期履約係非可歸責於廠商者,依上開選項方式逐月計算物價調整款;如屬物價指數下跌而需扣減工程款者,廠商得選擇以契約原訂履約期程所對應之物價指數計算扣減之金額,但該期間之物價指數上漲者,不得據以轉變為需由機關給付物價調整款,且選擇後不得變更,亦不得僅選擇適用部分履約期程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已依(一)、(二)計算物價調整款者,依「營造工程 物價指數不含(一)個別項目及(二)中分類項目之總指數」 之漲跌幅計算物價調整款。

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按物價指數調整計價要點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跌幅調整: 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就總指數漲跌幅超過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2.5%)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並以當月估驗款之百分之八十計算之。

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工程會的業務也日漸成長,除陸續主掌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促參法已於102.1.1移撥財政部)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外,工程會的業務範疇,亦漸由督導考核擴大並強化為輔導與服務的功能與角色。

物價指數調整計算

二、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工程採購於招標時應將本規定納入招標文件,並載明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以下簡稱:物價調整款)之計算方式(由採購機關依工程性質載明個別項目及中分類項目,並訂定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之調整門檻)。,因此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條款的不夠明確,所引發之合約履行爭議層出不窮,本文乃以統計編製單位立場提出一般性原則,供使用者擬訂調整條款之參考。,但逾期履約係非可歸責於廠商者,依上開選項方式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