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禮金 112 年 3 月發放,符合資格者每人發放 1200 元,文化禮金領取/登記教學
- 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場域、文資保存及活化經營場域、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空間、畫廊及其他藝文活動場域之實體門市販售之門票、活動票券、週邊商品及服務等。
- 於售票系統之實體門市或線上平臺販售之表演藝術、展覽、文化體驗之門票、活動票券、週邊商品等。
- 街頭藝人於開放展演場地之展演及創作
視聽娛樂類包含:
- 電影院
- 唱片行、樂器行之實體門市販售之音樂與影片光碟片、樂器、樂譜等商品
- 指於售票系統之實體門市或線上平臺販售之流行音樂、影展及相關藝文娛樂活動之票劵、週邊商品。
圖書出版類包含:
- 書店、出版業及相關展售活動之實體門市販售之實體圖書、雜誌、報紙零售或訂閱服務等。
- 不包含連鎖便利商店、超市、量販店
文創工藝類包含:
- 指於文創園區及聚落、文創展會及市集販售之商品及服務
- 實際從事文創及工藝產品創作、展示及銷售者之實體門市或線上平臺販售之商品及服務。
文化禮金登記時間文化禮金登記領取時間為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29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未登記者,不得領取。文化禮金登記領取方式於活動 APP 或網頁登入或註冊成為會員,並於完成年齡身分驗證後,始得領取文化禮金。申請資料頁記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應以戶籍資料為準。(目前活動網頁尚未開放)傳送門:文化部活動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