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一)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每學期一二○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二)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每學期八○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修正「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並自 ...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獎勵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就學,特訂定本要點。二、凡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