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得稅夫妻分開
台灣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因此夫妻在婚姻關中,必須合併辦理結算申報,但結婚第一年或者離婚的當年度,夫妻雙方可選擇分別或合併申報。,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
[PDF] 夫妻原則上應合併申報,但有下列五種情形者,可選擇分開。
申請書.(註明夫妻分居.或家暴,請國稅.局分別開單計.稅).(1)夫妻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分居欄位打勾。(2)須填寫配偶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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