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當興
男子洪當興於106年間在台南地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一審及二審被判死刑,更一審認定洪當興符合自首要件,犯後自責懊悔,改判無期徒刑。,本文從《兒童權利公約》檢視洪當興家暴殺人案歷審裁判後發現,該案審理前、後期對於兒童最佳利益的考慮與衡量有極大落差。該...
從《兒童權利公約》評洪當興家暴殺人案刑事裁判中的被告子女權益 ...
本文從《兒童權利公約》檢視洪當興家暴殺人案歷審裁判後發現,該案審理前、後期對於兒童最佳利益的考慮與衡量有極大落差。該案於第一、二審即審理前期,就被告子女兒童利益之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