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當興
男子洪當興於106年間在台南地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一審及二審被判死刑,更一審認定洪當興符合自首要件,犯後自責懊悔,改判無期徒刑。,本文從《兒童權利公約》檢視洪當興家暴殺人案歷審裁判後發現,該案審理前、後期對於兒童最佳利益的考慮與衡量有極大落差。該...
在罪與罰背後架起對話橋梁 洪當興家暴殺人案中
3年多前,台南地方法院前發生一件震驚社會的殺人案:男子洪當興將談完離婚的妻子與其律師撞死。該案一、二審皆判處死刑;2020年中,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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