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返還提存物
1.清償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自提存之翌日起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2.擔保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於供擔保之原因消滅後十年.內為之,逾期其 ...,不需法院裁定返還提存物原告要先繳裁判費、鑑定費、證人日旅費或勘驗費給法院。只有「...
聲請取回提存物須知.一、聲請取回提存物,應填寫「取回提存物聲請書」1式2份,所填各項,須與原提存.書所載者相符,並為與提存時同式之簽名或加蓋提存時所用同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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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或領取提存物(款)
1.清償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自提存之翌日起十年內為. 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 2.擔保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於供擔保之原因消滅後十年. 內為之,逾期其 ...
不需法院裁定返還提存物【推薦律師
不需法院裁定返還提存物原告要先繳裁判費、鑑定費、證人日旅費或勘驗費給法院。只有「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刑事訴訟」則不需要。(具體金額,可以至 ...
[PDF] 取回提存物聲請書
聲請取回提存物須知. 一、聲請取回提存物,應填寫「取回提存物聲請書」1式2份,所填各項,須與原提存. 書所載者相符,並為與提存時同式之簽名或加蓋提存時所用同一印章。
拿回擔保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提存法第18條第1項第1~8款及提存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1項規定,得聲請法院提存所返還提存物,無庸經法院裁定:. (一)假執行之本案判決已全部勝訴確定。亦即 ...
[DOC]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民事起訴狀 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命返還其提存物或保證書: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二十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 ...
三、如何辦理撤回假扣押及取回擔保提存金?
一、撤回假扣押聲請狀應陳明撤回之理由,副本自存,正本向法院遞狀。如因情勢急迫致不及向法院投遞狀紙時,應直接向法院執行處經辦人員聯繫,逕行作成撤回假扣押筆錄,以減 ...
伍、如何辦理取回提存物
1、繳回原提存書,如原提存書遺失,應依照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 · 2、依據下列原因聲請取回者,並應分別提出各該規定所需之證明文件: · 3、親自取回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經 ...
可以取回提存物之情形為何?
一、依提存法第18條第1項各款規定。 「擔保提存之提存人於提存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該管法院提存所返還提存物: 一、假執行之本案判決已全部勝訴確定。
常見問答-聲請取回提存物應備之書狀及文件?
五、聲請取回提存物的期限. (一)清償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自提存之翌日起10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屬於國庫。 (二)擔保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於供擔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