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凡為中華民國國民,並於民國111年11月26日(含)前年滿20歲,現居中華民國6個月以上,且未受監護宣告者。,立法院在今(2022)年3月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目的在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並停止適用憲法第130條,將公民權年齡門檻...
懶人包|是制度改良的契機?還是毀憲亂政的危機? 憲法訴訟修正
近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就《憲法訴訟法》提出修法草案。首先,她於第4條增訂第3項:「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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