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凡為中華民國國民,並於民國111年11月26日(含)前年滿20歲,現居中華民國6個月以上,且未受監護宣告者。,立法院在今(2022)年3月25日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目的在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並停止適用憲法第130條,將公民權年齡門檻...
懶人包》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是什麼?投票資格、正反方意見一次看
目前《憲法》將投票年齡規範在本文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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